引用:
作者GOLDHAN
你的同性戀例子 你覺得好就好吧,同性戀又不是犯罪 沒有加害受害者 是要拿出什麼證據證明 ,我搞不懂 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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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指控 誹謗罪
引用:
作者GOLDHAN
你的想法 要拿出證據再來質疑國防部 跟軍檢
沒有證據質疑,那國防部跟軍檢 說什麼就什麼
不然就是去請第三方 第四方 去請桃檢 去修法
小弟自認力有未逮..我沒那麼夠力 可以去請第三方、第四方、桃檢 甚至去修法
不過各人觀點不一,也沒什麼繼續爭辯的必要
我只能盡點微薄的社會群眾力量 利用網路言論與上街遊行 對軍檢施加點壓力,至少讓他不要馬虎敷衍 辦案
至少太多軍中離譜枉死案件 都被用自殺草草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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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可以質疑,但您憑什麼要人家去改變呢
要質疑一大堆可以質疑,尹清楓、雷政儒、江國慶…
請問因為你的質疑,就讓他們有壓力,就讓他們快速破案了嗎?
江國慶案還是檢警重新鑑定才翻案的,不是人民的質疑
要質疑什麼都可以質疑,我們每年也對國家的錢花到哪質疑
但控管這一切的,是法律,能讓人信服的,是證據,不是質疑
就像我對遊行這件事說的,你要發聲,你要罵政府OK
但你要讓你的聲音有力量有公信力,就是明確的訴求,去立法改革,去各方介入
而不是罵完爽了就什麼都沒有,那你的遊行也是白做的
人家臥軌的都還比你專業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