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plebread
在避重就輕前,你要先拿出避重就輕的證明
今天你要要求腐敗的軍方拿資料,為什麼不找桃檢或是自己找資料
他們說偵查不公開就不公開,有種你就拿炸藥去炸國防部,不然就請國家修法
而且什麼叫詳盡? 什麼叫說服力? 今天不管怎麼查都有人不滿意
一件監視器黑幕兩團查過都說沒人動過,是要叫兩千三百萬人都去禁閉室看一遍再公投嗎
因為質疑沒有任何力量大大,我們都可以說軍方就是爛就是腐敗,但又有什麼用,罵一罵就能讓他們多坐幾年牢,被槍斃嗎?
就像我拿外遇跟同性戀,你懷疑有什麼用,有照拿出照片啊,拿出精神科醫生證明啊
如果平民百姓拿不出證據,就請第三方介入啊,撞到國家機密,就立法修正,說偵查權高於國家機密啊,這總比單純質疑好多了吧
你不認為這句話是你自打嘴巴嗎
大家只是想將這件意外的罪刑提高
但現在來看很難,除非能找到更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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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同性戀例子 你覺得好就好吧,同性戀又不是犯罪 沒有加害受害者 是要拿出什麼證據證明 ,我搞不懂 相關性
你的想法 要拿出證據再來質疑國防部 跟軍檢
沒有證據質疑,那國防部跟軍檢 說什麼就什麼
不然就是去請第三方 第四方 去請桃檢 去修法
小弟自認力有未逮..我沒那麼夠力 可以去請第三方、第四方、桃檢 甚至去修法
不過各人觀點不一,也沒什麼繼續爭辯的必要
我只能盡點微薄的社會群眾力量 利用網路言論與上街遊行 對軍檢施加點壓力,至少讓他不要馬虎敷衍 辦案
至少太多軍中離譜枉死案件 都被用自殺草草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