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
人都被操死了,質疑受害者的人就留點口德吧
你確定知道真相嗎!!?
今天社會本來就是應該站在弱勢者這邊發聲
所有釐清事情真相的責任原本就該歸屬在加害者這邊
既然把人搞死,就應該要提出有利的的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誰叫他是加害者,處罰的種種程序規定或是監視錄影器 預防的就是這類情況
你有本事處罰 就該有本事拿出完整證據 與完全符合規定與程序 相關手續紀錄
而不是從禁閉原因、士評會、體檢手續、操課場地時間 都留下違規或不符常理的地方
又不許懷疑。
交代模稜兩可及可疑的地方,大家質疑他 要求提出更有力的證明,也是很正確的行為。
而不是用什麼大家都沒被操死 只有你被操死 所以是你問題 這樣簡單、不負責任的歸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