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會連續兩三天吃同種類食物(內容或烹調方式不一樣)是有購買成本上的考量。
有些豬牛羊排我爸會讓在高雄經營肉品進口的老朋友一次賣給我,價錢品質比一次買一點點便宜很多。
海鮮亦然,上次我去東港買了一隻七公斤重的章魚,就是一分為三,
各三分一由叔叔、我爸拿去煮,這樣實際成本很低,
那次我也買了一顆鮪魚頭,但是我家烤爐沒那麼大,只好求助叔叔,
在餐廳烤鮪魚頭吸引餐廳很多客人,好幾桌客人爭相出錢購買,
當然其中一顆鮪魚眼我吃到了,但其他都被客人付錢吃掉,
事後算一算,我還倒賺四千多
那次由於活體章魚先被我帶回家,我弄了一個市政府送的全新大垃圾桶裝起來,差點沒有嚇到老婆。
那次我媽燙了好幾支了章魚腳全部切片,一些給Virginia冷凍起來,日後慢慢吃!
後來老婆也學會怎麼割章魚的觸角,觸角全都用來做章魚義大利麵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