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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wencha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18
引用:
作者jshj0314
有個做法:

一面想辦法增加富人購屋和持屋的成本(高貸款利率20%加低貸款成數10%(要現金交易者,不怕套牢及資本夠粗,OK啊)+空屋稅(房屋空一年~三年每年課市價的5%,三年以上到五年,每年課市價的10%,五年以上,每年課市價的20%,認定方法下文會述)(註:以上購第二間房以上適用。),有錢人,你要買房,可以啊,你要買多少間都可以,但,你買房不住,等價高再賣,你就要付出多一點的成本囉!畢竟房子會漲價,大部份的功勞不是你,而是靠政府建設和社會大眾的商業活動.

另一方面,要放寬窮人購屋限制及貸款成本(低貸款利率2%加高貸款成數80%),並嚴格審查其所有人財產(防投機客找人頭去住。國稅局有資料可查。)以及購屋後是否自住,雙管齊下,購屋享優惠,裝簧享補助(一般炒房的投機客是不會花錢裝簧的)但要把每個月的水電瓦斯收據影本寄交財政部(若成立一個專門的跨部會組織,專門處理居住正義這事最好)存查十年內不得賣屋換屋,政...


富人跟窮人怎麼劃分?
非富人就算窮人嗎?
     
      
舊 2013-07-31, 02:52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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