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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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LA
你在翻垃圾桶
這位網友 你已經到了這種地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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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了又不是這一兩天的事,我的個性就不喜歡去教會或廟拿便當。
就醫去住遊民收容所,受不了那些糟老頭整天碎碎念,吃飯在室外蒼蠅一堆
一直叮腳搞得快抓狂,屁股開完刀還要自己走快30分的路到醫院換紗布,
是單程喔來回快一小時,一天兩次上午一趟下午一燙,後來7月12日右腳感染,
腳底傷口一堆整個腳腫成麵龜,轉到和平掛急診兩隻腳抹藥包到小腿住院,
打了四天抗生素點滴,17日出院回收容所,積壓太多的不滿直接打包行李,
出所回到台北車站。若沒生病需要住院就醫,我才不去遊民收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