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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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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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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REFALCON
如果是三五百的就算了...
如果是三五萬..., 甚至三五十萬, 就算你要用強制罪告我, 我也要把門拉下來攔著你.
家樂福被告強制也不過賠個幾千塊...
當然, 關門放狗是最後手段, 不斷聊天拖延時間等警察來也是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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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人身自由的保護優於財產的保護,但是當要保護重大財產時,是允許輕微的短暫的犧牲人身自由的。但也必須立即請公權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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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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