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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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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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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pplebread
看吧,就跟我講的一樣,道歉完了就要修法啦
大家也看到啦,歡迎各界提供建議啊
別再說政府學者治國不傾聽民意沒在做事了
今天政府要做還會問問民眾意見
只是真的會去瞭解法律的鄉民,又有多少…?

我最怕就是上街頭大家都會,要立法時卻沒有聲音
等到出包時又說政府在做什麼…

而且提出修這法的還不是遊行民眾/某把刀某豬某恆提的
政府還得自發性地去修法…
現在民主是公務員的民主還是人民的民主?

至於我是否為工讀生這點…你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


人民投票給政黨執政不就是要她們做些有利於人民的事

民主又不是只有立法那麼狹隘的事,而且修法是在野黨先提的...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陸軍義務役士官洪仲丘被虐死案,軍事檢察官偵辦爭議頻傳,引爆軍事審判制度改革之議,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基於國家司法體制一元化,決在臨時會提出「刑事訴訟法第一條」、「國家安全法第八條」、「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

 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今天上午主持「維護人權,保障軍人」記者會表示,司法權是獨一的,不能割裂,大家以為軍人犯罪通通要接受軍審,變成憲法的化外之地,一般司法體系不能介入,這是傳統錯誤的觀念,根本上是違憲的。

 民進黨團版本主要精神是現役軍人犯普通刑法者,平時、戰時都適用刑事訴訟法,由普通法院審判,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者,平時由普通法院審判,戰時適用軍事審判法由軍事法庭審判。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說,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但不意味軍人犯罪一定要受軍事審判,大法官釋字第四三六號也談到軍人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並非意味軍事審判機關對軍人犯罪有專屬審判權。

 他質疑,軍事審判法第十八條、第五十條,賦予軍方成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兩者的最高監督人都是國防部長,「既是司法院長,也是法務部長,球員兼裁判」,這就是大家對洪案有意見,希望公開透明的原因。

 吳秉叡強調,黨團對於人權標準與制度性保障,一定會要求要進步,除提案軍審修法及成立洪案的調閱委員會,並要求國防部到立法院報告;至於大埔拆屋事件引發街頭抗議,國安局與警方執法粗暴,黨團也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內政部、法務部等首長到立法院專案報告。


對此,國防部法律司副司長張培璵表示,尊重立法院修法職權。但他強調,軍方正研擬各種軍事審判改革措施,立委應該「綜合考量」,並「請給軍高檢支持跟信心」
     
      
舊 2013-07-27, 12:43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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