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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emon_1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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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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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her67
嗯,不錯!附近眷村也拆了,補助款依軍階發放,由200萬到350萬不等,
不過這是指有配房舍的榮民。
所以同樣是榮民,同樣住在眷村內,房子不是國防部配的
而是自建或向他人購買的就沒有補償了。
這情形曾引發很大爭議,不過好像也沒解決。

引發爭議的導火線也在於認定問題,
有人關係良好可以放寬認定事後補列管,
有人吃不開,負責的官員死不肯放寬認定,
這樣補償金就是0與200多萬的差別,
所以有人誓死抗爭就是因為這樣。

我家在台北,補償或等蓋好新房二擇一
眷舍補償是看居住證的,居住證載明眷舍當初分配給誰,跟登記證上無關的人一律沒得討,要走司法悉聽尊便反正一定輸
我倒是沒看過從寬認定的案例
眼線這麼多,軍人很怕事的
舊 2013-07-26, 04:32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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