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pplebread
比起被菲律賓羞辱,我們更愛怪政府
這不正應驗外鬥外行內鬥內行這句話嗎?
什麼政府不畏懼人民,政府還人民選出來的咧
......
要付諸行動就用選票或立委來改變
比起上街遊行,更有效的方法是去找立委
立個第三方能強制性介入軍方事件的法規
針對偵查不公開進行修改
人民抗議不能只是抗議,要提出有效的體制內改變解決方法
我們是法制國家,不是民粹國家
如果你認為台灣沒有法制,法制只是黑道/利益分贓
那當年你幹嘛乖乖去當兵?
那麼不爽國家不是應該去推翻現今政權
組織一個無徵兵制的國家嗎?
今天我們能坐在這安全的打嘴炮不證明我國還有一定的人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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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的文字只有一種感覺
政府沒有錯
有錯的是砲口對政府的人不論是嘴砲的鄉民還是媒體所謂意見領袖
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卻不能保護人民
這樣都不能怪政府要怪法制???
怪立法沒有立個第三方能強制性介入軍方事件的法規???
就洪員事件而言你就告訴我
1.法規有沒有規定BMI33不能關禁閉???
2.法規有沒有規定不能因請託加速行政流程???
3.法規有沒有規定不能用黑牌戒護士???
3.法規有沒有規定紅旗時不能操練???
4.法規有沒有規定要禁閉室要錄影, 錄影系統有問題時要通報???
什麼??? 法規通通都有規定, 那是要怪什麼法制???
那是不能怪政府? 不能怪執行的所有人等?
要怪嘴砲的鄉民囉?
如果是那我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