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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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hopa
有些事情嘗試跳脫台灣島民的心態去評論
老外看台灣根本不管你藍綠,純粹以事件跟政府反應來評論..
用幾件事件就說明到底貪汙跟清廉的偏向在哪裡:
執政黨秘書長貪汙嚴重,然後在家等待後續刑責
前反對黨總統貪汙先關再說,然後在獄中等待後續刑責
財團得標的收費系統,違約多次不罰..交通部還幫財團找臺階下,而且再三退讓還不罰..
縣長強拆民宅房屋
軍中的事件,辦到現在還辦不出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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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前一篇文我就提到了
人民看貪汙,不存在於是不是已經判刑,或是只是現金收受才叫貪汙,所以可以得出這個結論,高達36%的人有行賄經驗阿!!
也可以近一步的表示,在台灣這個社會,要涉公方面,要有人罩才行阿!
像014這種的,誰會信他沒貪汙?誰會相信他只是詐財?
像基隆市長,之前爆要消單,那表示消單是被接受的,只不過剛好遇到一個不給消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