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
雷迪克實收資本額3.6億元,發行2.3億元可轉換公司債,以原價格92元計算,最多影響資本為2,500張,股本稀釋程度為6.47%。可見增資比率佔原股本不成比例,除非增資到股本相當,也就是36,000張以上,才會出現阻漲之壓力線。但是試問要轉換36,000張,應發多少總額可轉換公司債?
另外,調整轉換價格係因流通在外股數增加。原來股本有每股92元,但盈餘轉增資後,流通在外股數增加,股價隨之調整,若可轉換公司債不隨之下調至78.37元,豈不同樣債券可換股數變少?而除權後股價雖然降低,但是持股數也增加,總市值不變。
那有發行公司會發行阻止公司股票上漲,這不是董事會經理人等公司派的責任嗎?為股東創造更多的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