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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an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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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8
引用:
作者64855
如果有傷害到名譽就提告

如果只是錯誤資訊
那就是 "言論自由"
您說得沒錯,只是我個人是認為言論固然要自由,但不是沒有底線、沒有自我約束的。

我可以接受前者 (被指控為謠言的那篇文章) 所述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或者該文對 fb 新的搜尋功能批判不準確時,將該文視為 [錯誤的資訊],但是後者 [指控前者為謠言的人] 明確的指控別人寫的是 [謠言],而不是撰文探討前者寫的是否正確?若有誤的話,錯誤之處處為何?因此我認同您所寫的,但也認為兩者還是有所不同,謝謝。
舊 2013-07-23, 08:5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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