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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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eusforce
有看過但印象不深
所以還特地去wiki一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B%89%E6%94%BF%E5%85%AC%E7%BD%B2_(%E9%A6%99%E6%B8%AF)
讓它對誰負責?
而且我覺得這樣"人治"的成分極重
只要官間相護相利還是一樣的風氣
我不認為這個搞下來會跟軍檢有啥差別
而台灣版的廉政署根本是變成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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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廉政署掛在法務部底下
台灣的軍檢署更是神奇 他是掛在國防部底下
而不是法務部底下
ICAC直接向港督負責
ICAC一開始的時候就像美國的反托拉斯 只要有人當汙點證人 就幾乎無罪(例:三星)
對了 你要新方案 我提出來了 只是沒有人會做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