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tocant5201
很奇怪,有錢人打官司一定都要算下律師費。我告人、被告過,都是找免費的管道諮詢一下,就一個人上陣,也很奇怪,每次都贏。
|
引用:
作者stocant5201
以這件案子,我會這樣處理:拍下玻璃瑕疵,保留證據。消保官處理不完善,立刻寄出存證信函。
沒有善意回應,立刻遞狀,直接訴諸官司。
至於花時間,對手一樣要花時間。被告的一方花了時間,還得擔心賠償問題,賠償可要求包括上法院減少的收入、出席的交通費。民事還有法院的裁判費。
|
有能力處理的人當然不用找律師
而且我不知道樓主他有沒有留證,很多人多半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慌慌張張來問
如果他跟你一樣懂得寫留證據寫狀旨,他根本不會上來問
我處理過我母親的禁治產民事訴訟,我也是自己寫狀旨的
但我碰到詐欺案件這類的刑事案件,我還是得去另請高明
我又不是沒諮詢過,但我在諮詢後發現我事前根本沒留太多證據
狀旨也寫得不清不楚,到最後還是得靠律師幫忙加強立論立場
人總是要學一次才會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