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趁著焦點被轉移,苗栗大埔那裡,終究∼∼∼
瀏覽單個文章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
42章經
(轉圖)
https://fbcdn-sphotos-f-a.akamaihd....316372325_n.jpg
鵝不得不提醒原作者,這年頭啥光怪陸離的狀況都可能會發生,說不定會被
刑法第305條
的恐嚇罪伺候喔
....
引用:
第 305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2013-07-21, 05:42 PM #
124
cmwa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mwang
查詢cmwa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mwa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