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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人的店家:台中豐原的全豐玻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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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ant52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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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件案子,我會這樣處理:拍下玻璃瑕疵,保留證據。消保官處理不完善,立刻寄出存證信函。
沒有善意回應,立刻遞狀,直接訴諸官司。
至於花時間,對手一樣要花時間。被告的一方花了時間,還得擔心賠償問題,賠償可要求包括上法院減少的收入、出席的交通費。民事還有法院的裁判費。
法院是為懂法,能執行自保權益的人開的。
2013-07-21, 05: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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