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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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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偵辦 國防部昨晚統一口徑

陸軍下士洪仲丘猝死案能否引入第三方偵辦引發討論。國防部及法務部昨天表示,除非有非現役軍人涉案,或現役軍人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等陸海空軍刑法及特別法以外之犯罪,才能配合地檢署偵辦,否則現役軍人其他犯罪行為,仍由軍檢偵辦。

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昨天早上接受「公民一九八五聯盟」請願,答應「一旦地檢署同意偵辦洪案,國防部及軍法單位願意全力配合」。外界解讀軍方軟化,同意第三方介入偵辦。

但馬總統中午探視洪家時說,涉案的都是現役軍人,依法應由軍法偵辦,第三方介入可能不方便,引發總統及國防部「不同調」的質疑。據悉,總統府認為國防部如果真有表示同意第三方參與調查,那是「說太滿了」,必須釐清;總統府也指示法務部對外釋疑。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受訪說,「馬總統本身是學法律,清楚法律規定」;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軍事審判法追訴審判之,是由軍事法院管轄,非現役軍人則不受軍事審判。

國防部昨天傍晚緊急找法務部討論後,國防、法務兩部發出聯合新聞稿表示,國防部所謂「地檢署同意偵辦」,是指普通法院有「審判權」的案件,地方法院檢察署才可以進行偵查。有關司法及軍法機關審判權之畫分,應依刑事訴訟法及軍事審判法規定辦理,否則於法無據,將造成「影響證據能力」等問題。

對此,洪仲丘案律師團代表顧立雄說,依刑事訴訟法,只要有犯罪嫌疑,檢察官就要主動調查偵辦,桃園地檢署不該這麼被動消極。

顧立雄表示,包括救護車沒有鳴笛、疑似速度過慢、體檢報告由誰經手研判等,都可能與非軍職人員有關,軍檢應主動協調地檢署偵辦;律師團研擬周二上午到桃檢署遞狀,要求「一定要管,不能迴避調查」。



全文網址: 引入第三方偵辦 國防部昨晚統一口徑 | 洪仲丘案追真相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41863.shtml?
舊 2013-07-21, 02:2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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