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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上面,還是偶的個人見解提供參考
警衛連是"配屬"給基地聯隊執行警衛勤務,不是"隸屬"聯隊!
兩者的差異
隸屬是直線關係,上對下可下達任務命令並有懲處的權力
配屬並非直線關係,聯隊可交付任務給警衛配合執行,但沒有懲處權。懲處權歸屬防警司令部。
舉個例子
各軍總司令部及三軍大學...等高級單位都配屬"憲兵連"擔任警衛勤務。
憲兵連當然是隸屬憲兵司令部...那麼,憲兵連需要執行各軍總部所交付的任務嗎(如:加強營門安檢)?
當然是要的,因為這是任務的服從。
假設,今天憲兵連的連長拒不執行安檢,那麼軍總司令部也無權懲處該連長,因為並不隸屬,在指揮鏈上並非直線關係。但可行文憲兵司令部要求對該連長懲處。
再舉一個老百姓的例子
私人銀行的警衛是委外給保全公司,保全人員配屬銀行維護安全。
保全人員依職責所被賦予任務,自然是要配合銀行的作業,
若是保全不服銀行的作業,銀行也無法懲處保全,但是會打電話給保全公司說要換人!!
保全員也不能自己說要拉鐵門說要進行防搶演練,就真的拉鐵門演練....
銀行裡外還一堆民眾要辦事呢....
這樣搞會上新聞滴
回到網友大大的案例
警衛連長心臟超夠力
本身違規在先....這個打官腔很站不住腳
又不甩聯隊長....依任務的配屬,基地主官是有權力督導其所配屬的單位
所以.......有"尬司" 鑽的啦
當然,也許快退伍了....
或是家中長輩是總司令 副總長 或 參謀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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