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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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bochi
其實在下覺得不能這麼說
如果在下是詹 那在下為了搶先上線 可能會有兩個做法來因應:
1.找間小行庫來合作 吳辜蔡花有錢可以自己吃
但是對於像108 118 815 816這些民營的小行庫
以出資交換信託戶設在該行 應該是會有吸引力的
2.找對岸的業者合作
但是這些方式 都要分利予人
檢視詹的說法 顯然他並不能接受要分利這檔子事
要修法 如同前面在下說過的 很多人都想吃這個餅
詹的份量跟吳辜蔡花一比 夠嗎? 顯然不夠
這樣就無解拉!
但是要說政府不給活路嗎?不是吧
做生意想獨吞全部的利益 誰願意跟你鬥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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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能做的事情 為什麼要讓佔著茅坑不拉屎的銀行抽一手?
跟對岸業者合作更是個笑話 你說今天台商到對岸市場去發展 被要求合作那也就認了
自己本地能做的業務 又為何要分給對岸業者吃?
難怪有人會說 別再罵現在的執政黨賣台了 根本是用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