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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幫忙毀滅証據的資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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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66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0
引用:
作者
lobben
如果我是資訊人員
他要我刪除 我無法說不時
1. 當作這是長官正式命令,就記下來,何時何事何地誰,以利日後向上呈報
2. 拖時間,說這個DVR功能我要研究一下,趁機會影像偷偷先備份起來
3. 刪除之前有三個選擇
(1) 會辦政風/政戰單位
(2) delete直接按下去
非得做些骯髒事時,當然要留條後路
就算不是為了公理正義也要為自己留
我們就期待資訊兵有偷偷copy失落的影像吧
想太多,下令的政戰大頭這種老奸,會在旁邊親切聊天親眼看你做到完成為止 ,還會確認萬無一失
2013-07-18, 03:32 PM #
18
yam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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