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ameJoker
這個案子裡所謂的禁閉懲處過程就我看到的訊息是有人"加速"它的流程
但有跑過公家公文的就知道
原本照流程要傳半個月的公文
有時候只要有人願意抱著公文一站站去跑根本不用兩天 - 前提是跟每一站的承辦人都熟
急件經常是要這樣跑的
當桌上一大疊文件待處理的時候要抽出哪一件先辦這我是覺得沒什麼可議的
除非當初該做的體檢項目一項也沒做就直接送進去
不然我是覺得這一塊有跑過實務的就會知道並不算什麼稀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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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大沒有在follow比較新的消息
判洪仲丘悔過 軍方:誤用條文
帶照相手機應處申誡 洪仲丘枉死
洪仲丘冤死案 副旅長涉3罪聲押
簡單說,洪仲丘最多只能被記申誡,不能悔過甚至禁閉,整個懲處流程從上到下是違法的
所以副旅長何江忠才會被依「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這三條罪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