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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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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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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akim
有權力錄影 跟有權力公開播放是兩回事
當事人可以留證據,但把證據拿來公開放送 還含有車牌
真的要弄個資法或許可以
不過就像上面提到的你要考慮付出的時間成本是不是值得你出這口氣 (即便穩贏的狀況)


這跟個資法沒關係,要提個資法先把法條跟施行細則還有法務部解釋函看一遍再說。

至少24樓的意見表示已經給你一點指示了。
舊 2013-07-17, 09:5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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