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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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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changwilly
說一點我自己的經驗分享,跟您有點類似

大概兩三年前,我跟人有過衝突,後來挨告了,然後是不起訴處分。

可是後來原告不知道去哪弄到我的電話,打電話來恐後我,要我小心一點,會來我家拜訪我之類的...
我就把這段對話的錄音(這個時候知道智慧手機的重要了吧,隨時可以錄音),放到視頻網站上去,標題就是:某月某日,我被恐嚇了,也把對方的電話號碼放上去(但是沒有全部打出來),後來也因為這件事被告!

一樣不起訴處分,原因?被告也是可以蒐證的,而且我是當事人,案子結束後,有權處理相關事證,這段錄音,一直都還在視頻網站上



詳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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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3-07-16, 11:2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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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