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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will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94
提告是權力,只要樓主認為自己權益受損都是可以提告的!

但是因為樓主要提告,那樓主就要證明自己受到什麼傷害,但是基本上提出一回事(舉證),經過司法調查可能獲得的不是自己預期的。

千萬不要有個想法,先告先贏,基本上沒這回事。
也沒有穩贏的官司。
     
      
舊 2013-07-16, 10:4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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