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未經當事人同意上網散布影片,有辦法提告嗎?
瀏覽單個文章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刑法305是恐嚇,你應該是刑法 310誹謗罪,
民法18,是用來要求對方撤掉網路文章,
民法195,是向對方請求精神上的慰撫金,與民法195不衝突。
可以先請對方撤除,不理你再提告吧。
2013-07-16, 09:55 PM #
6
aeroca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erocat
查詢aeroca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eroca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