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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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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eniacwoo
恕刪...

您說的對, 他們是職業軍人, 應該負起這個責任!!
我也不想幫他們開脫,

我的重點是,
不管各行各業, 學習及落實該行業的相關規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尤其是安全相關規定

我本身從事工程業超過 15 年, 看過太多因不遵守安全規定而出的意外
那這些現場工安, 監工們沒有專業嗎? 應該判這些人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嗎?

在發生事故的當下, 每個人都很後悔, 為什麼沒落實安全規定,
但, 在台灣, 工安事故減少了嗎?


我的答案是, 大案子, 業主對工安的要求嚴格, 也付得起較高的費用, 工安規定的落實的確有相當程度的改善

但, "部分"公部門, 或小案子, 工安?? 那是啥??
有人稽核時, 表面功夫做一做, 沒人時, "啊, 青菜啦"

這才是我認為的重點,

我相信, 如果那些人真的認知到安全規定的嚴肅性, 他們一定不敢輕忽大意,
就是整個體制, 除少部分人, 沒人能體認到這點...

你離題了,姑且不論個人因為職業的緣故也接觸到不少工安事件,
事發後肇事者、現場監工、管理人、雇主、業主我見過的例子可沒看過誰的態度是"後悔為什麼沒落實安全規定"。
燒合約、假造出勤紀錄、偽造勞動檢查表、刪除監視器畫面第一時間諸如此類湮滅證據的動作我倒是看得挺多的

工安事件跟洪姓士官禁閉致死完全不能類推。
工安事件發生的主因常常是現場人員便宜行事加上雇主及業主為了節省成本沒盡到管理責任,
這些人的目的是為了替自己省事省錢,而不是為了造成其他人的痛苦。
反過來看洪姓士官遭禁閉,從一開始的士評會、各層軍士官公文書體檢報告簽收轉呈,
直到禁閉室操課禁止死者飲水休息,哪一項行為背後動機目的不是為了對死者的生理跟心理造成痛苦及傷害?

兩者哪裡相同了?

如果您覺得我這樣的語氣算是"酸"的話,我只能說聲抱歉,但是我是不會改也不會更正的。
我只是用字比較直接尖銳,基本上也是就事論事並未挖苦您或是質疑您個人背景。
這就叫酸的話我會比較傾向那是您個人本身承受力的問題。
人跟人本來就會有不同想法,需要包容尊重,
但這跟沒有專業背景、說自己立場中立出言論斷刑案本質,
忽視各種主客觀證據獨偏袒其中一方是兩回事
舊 2013-07-16, 03:04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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