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他們不是你口中的每個人,而是專職禁閉室操課訓練的專業士官,
你所謂的不小心、輕忽大意不適用在他們身上。
這是他們的職業,既然是該知道也知道的常識,對於自己應盡的責任不作為,就是消極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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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您說的對, 他們是職業軍人, 應該負起這個責任!!
我也不想幫他們開脫,
我的重點是,
不管各行各業, 學習及落實該行業的相關規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尤其是安全相關規定
我本身從事工程業超過 15 年, 看過太多因不遵守安全規定而出的意外
那這些現場工安, 監工們沒有專業嗎? 應該判這些人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嗎?
在發生事故的當下, 每個人都很後悔, 為什麼沒落實安全規定,
但, 在台灣, 工安事故減少了嗎?
我的答案是, 大案子, 業主對工安的要求嚴格, 也付得起較高的費用, 工安規定的落實的確有相當程度的改善
但, "部分"公部門, 或小案子, 工安?? 那是啥??
有人稽核時, 表面功夫做一做, 沒人時, "啊, 青菜啦"
這才是我認為的重點,
我相信, 如果那些人真的認知到安全規定的嚴肅性, 他們一定不敢輕忽大意,
就是整個體制, 除少部分人, 沒人能體認到這點, 這件事才會不斷的重複
我只是表達個人想法及工作上的經驗, 如果意見不同, 請盡量理性表述
不需要以酸的語氣, 這樣並無助於別人理解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