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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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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eniacwoo
我尊重你的看法,

我也說過, 如果法律上認定這是故意, 那就判他故意
這並不是我的專業
我也說過,
"發生了事前大家都想不到的事" << 這是我對意外的認知
想法不同本來就是很正常的事, 這樣世界才會多采多姿
我只是表達出我的想法, 並沒有期望大家也能接受

再者, 不是每個人都能知道 "熱中暑" 或 "橫紋肌溶解" 所代表的意義, 甚至嚴重性
我想, 當過兵的網友應該不在少數

所謂的宣導, 除非是風聲鶴唳的事, 部隊的主官管真的把它當一回事嗎?
這才是國軍, 甚至政府應該關心的大事

很多意外都是一連串的巧合所造成的
國軍的宣導事項, 沒人當回事 >> 部隊的相關人員知識/技巧的缺乏 >> 對該注意的事情輕忽大意 >> 洪的死亡

洪是不是冤枉死的, 是, 但這是一連串的輕忽大意所造成的結果

國軍/政府應該正視這些壞習慣, 否則類似的案件...

他們不是你口中的每個人,而是專職禁閉室操課訓練的專業士官,
你所謂的不小心、輕忽大意不適用在他們身上。
這是他們的職業,既然是該知道也知道的常識,對於自己應盡的責任不作為,就是消極的故意。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BB%B2%E4%B8%98

引用:
軍方招認 上級施壓關禁閉 整死洪仲丘
2013年07月16日
洪仲丘枉死第13天,國防部終於坦承有高階軍官施壓惡整,害洪仲丘送命。資料照片

洪仲丘冤死第13天 真相仍未明
【綜合報導】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關禁閉猝死案,引發社會強烈怒吼,國防部昨晚召開記者會首度公布行政調查報告,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坦言,洪仲丘被強送禁閉「有542旅的高階軍官施壓」,但曹不願證實此人是不是副旅長何江忠。

國防部也表示,士官評議會竟臨時湊人召開後,決定將洪送禁閉,調查時詢問為什麼這樣做,他們竟說「要趁洪退伍前趕快關禁閉」。若依國防部報告,幾可確定洪是枉死!藍綠立委痛批國防部爛到極點。
國防部長請辭
高華柱昨晚在國防部記者會向國人鞠躬道歉,總統府隨後證實高請辭,但獲馬英九和江宜樺慰留。 中央社
昨第二波懲處10人

國防部長高華柱昨晚也在記者會再向國人表達歉意,並強調「會負起政治責任」。在場將領透露,「政務官的政治責任就是請辭!」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昨晚表示,高華柱確實有向行政院長江宜樺表達辭意,馬英九總統和江宜樺討論後,認為國防部必須為洪仲丘身亡案深切檢討,追究相關人員的違失責任,但兩人認為,高華柱勇於負責,「不需為此事辭職,希望高華柱盡速釐清真相,妥善處理本案。」
洪仲丘的姊姊昨看著軍方傳來的第二波懲處名單,神情漠然。林世雄攝
根本不該送禁閉室

針對洪仲丘枉死的調查,陸軍司令部昨再度祭出第二波共10名懲處名單,其中最受矚目的是,蘭指部班長陳毅勳中士記過一次及移法偵辦、542旅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上尉、輔導長吳翼竹上尉則各記大過一次及調離現職。而陳毅勳就是7月3日當天負責洪仲丘操課,且不讓洪喝水的禁閉室戒護士士官。
在馬總統昨早要求盡快公布真相後,國防部才在晚上公布洪仲丘死亡案行政調查報告,出席的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表示,國防部的「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明確律定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及志願役士兵是給予「申誡」等行政處分,因此,將洪仲丘送禁閉室「悔過」,根本就是引用錯誤規定;另外,也未依「人事評議會」規定,由副連長召開懲處會議,僅由士官長召開士官評議委員會,夏說「單位幹部沒有依法行政,就連處置程序都有錯。」
夏復華也說,269旅擔負軍團禁閉室執行悔過教育重大工作,但有禁閉室設施簡陋、管理人員未實施合格簽證、及訓練課表排定欠妥等多項缺失。此外,洪仲丘身高172公分,體重98.3公斤,屬於「高危險群人員」,體能鑑測未合格,7月3日晨間活動體能訓練期間,洪仲丘曾反映「體力無法負荷」,但戒護士陳毅勳仍要求持續操課。
洪仲丘案陸軍 第二波懲處名單
爆料者直指副旅長

而高華柱則在記者會中,再度向洪仲丘的家屬、同學及社會大眾鞠躬道歉。高說,雖經法醫認定洪的死亡原因確定是熱衰竭、中暑,但不代表國防部沒有法律行政責任。高華柱強調,國軍雖三令五申,但仍發生遺憾的事情,各級幹部要負起責任,他個人更要深切檢討。
儘管國防部已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但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說,家屬調閱禁閉室監視器,發現其中一支7月1日下午2時20分至3時40分完全沒有畫面,接著即出現弟弟戴著鋼盔坐在地上、別人都在出操的畫面,令人起疑,再調閱另3支監視器,竟發現同時間點也都沒有畫面。曹金生強調,軍檢署已將主機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還原。
洪仲丘舅舅胡世和昨也表示,有軍中弟兄爆料,洪仲丘被關禁閉之前,何江忠曾對542旅旅部連長徐信正說:「如果仲丘明天沒有關進去,就換你關進去!」證明有人急著要把洪仲丘關進去。
「國防部爛到極點」

藍委吳育昇表示,洪仲丘案國防部內部從頭錯到底,「真是可惡」,國防部已爛到極點,不是一個部長去職就能解決。
綠委蔡煌瑯痛批,凌虐洪仲丘形同謀殺,依軍中慣例,退伍前都相當輕鬆,但這些人就是要整死洪,「這是人禍」,「這些人應立即收押,不然就會串供,軍檢若不收押,形同袒護!」

從一開始就明知該員身體狀況不適合送禁閉、甚至規定上適用的懲處也不包含禁閉在內,
仍然執意要送禁閉,甚至找人頭士官召開不合規定的士評會,依規定副連長要開的人評會也沒開,甚至有高階軍官施壓。
死者也表示過身體不適、無法負荷。
這裡面有什麼東西是"不小心"、"輕忽"能造成的?
明知而仍有意為之就叫做故意
如果這個樣子都還能叫"不小心"、"沒有預期"、"意外",
照這樣的標準,刑法有關故意的條文可以刪了全都用過失論處即可。
另外,上面提到疑似施壓的副旅長何將宗已經被收押。
舊 2013-07-16, 01:42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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