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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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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273
引用:
作者eniacwoo
是, 所以我才會說,

"刑法該怎麼判, 就怎麼判" >> 我從來沒說他們無罪
但就本質上, 也無法說他們故意致人於死,
難不成, 要恢復劉邦進關中所發布的法令 "殺人者, 死"???

我只是覺得, 要以理性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
然後, 想一個方法來盡量避免這種事再發生
重點!! 要長期來追蹤這種事,
最好像柯媽媽推動強制險的立法一樣,
如果一個人不行, 那何不糾集一些受害者家屬,
成立基金會之類的組織, 監督法令的執行?

憤怒, 並沒辦法解決事情!


依兄台之意,應該讓一干人等無罪回家......以資慶祝??
"依法行政"咩.....

舊 2013-07-16, 11:00 A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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