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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ac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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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Kaoshiung
文章: 7
引用:
作者sandstorm
對啊,幾年前毆打新竹那個碩士的五名少年也只是看人家不順眼教訓一下而已,無意致人於死啊,人被打死也是個意外,幹嘛判那麼重。

差別只是他們用的是木棒,軍方那些人用的是制度。


是, 所以我才會說,

"刑法該怎麼判, 就怎麼判" >> 我從來沒說他們無罪
但就本質上, 也無法說他們故意致人於死,
難不成, 要恢復劉邦進關中所發布的法令 "殺人者, 死"???

我只是覺得, 要以理性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
然後, 想一個方法來盡量避免這種事再發生
重點!! 要長期來追蹤這種事,
最好像柯媽媽推動強制險的立法一樣,
如果一個人不行, 那何不糾集一些受害者家屬,
成立基金會之類的組織, 監督法令的執行?

憤怒, 並沒辦法解決事情!
舊 2013-07-16, 01:40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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