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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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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660
引用:
作者bass1
對阿一直都存在啊,而且代辦行業是越來越多。這表示現在在馬桶的領導
示範下,原本不需行賄的事情,現在都要啦。014拿那麼多都沒事,那底
下的公務員不拿白不拿,當然群起效法啦。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想不通,要
出來消毒也用點腦好不好。


前立委鍾紹和收賄三百萬橋事情,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鍾有期徒刑八年.
一樣是收錢橋事情,一個是判貪污無罪,一個判貪汙期徒刑八年.這要怎麼看國家的司法.

馬桶任內發生事情的結果,套句他自己的話「不符合人民期待」.
舊 2013-07-14, 01:25 A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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