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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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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SKYVFX-
廢了就會發生一件好笑事.以後動不動就直接相關法條出來.

小錯就變成真的要去做牢...


我是贊成法規修嚴苛一點 犯錯像這種沒得禁假的就去坐牢 至少坐牢比較公平一致,也不會搞死人

禁閉室不是讓受罰學員度假的地方 也不是執行死刑的地方.
舊 2013-07-13, 10:36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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