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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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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6
以前外島也有逃兵(像大名頂頂的前馬山連長就是
他游到對岸去,後來還當了大官)
據點人不見了怎麼辦?那就全島動員找人
金門叫雷X,馬祖叫碧X
反正生要見人,X要見X
雖然當時軍法規定敵前逃亡唯一死刑
但在我那時抓到都是送軍法組
除非逃亡期間又犯下他案必須要軍法審判
其他大都後送回台灣明德班管訓
期滿就直接分發到本島其他單位
     
      
舊 2013-07-13, 11:22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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