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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YUSHIN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我覺得這個想法很奇怪。
如果真的有那樣的人,那送明德班也不錯。

如果禁閉室不隨意操「死」人,那關七天也好。不讓操課也不讓碰任何事。不也就是目地?

一犯再犯,送明德班也可以。
洪員的事情,正常人都知道,要退伍了,又是「紅軍」,各位覺得有什麼可能會想到要送明德班?

本案本來就應該處以死刑的。要處以死刑,還怕不招供?
舊 2013-07-13, 11:10 A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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