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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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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mpt
照規定 六個月以上才能去管束
那怎樣對付些結老的人員呢
同理 依規定 手機不能有相機功能
為何又要違反呢
而且為何又會搞到禁閉
不拿出來也不會怎樣吧
我比較好奇這些的互相關係

應該是擺老擺到很顧人願
才有辦法把他給送進去吧
現在應該是想要錢才會儘量把事情鬧越大越好
完全跳過該員自己觸犯軍法在先的事實
當初不要犯法不就沒事了嗎?
是有急到不惜處犯軍法也要帶手機進去用才行嗎?
等個幾週到退伍再用是不行嗎?
舊 2013-07-12, 10:0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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