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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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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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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波控
如果按照統計的計量來說,
99個人裡面,只要有1個人搞過33件,那也是1/3了,

有3個人搞過11件,
或有11個人「享」用過3件,(走後門或送紅包什麼的...)
這也是1/3,

可是另外10/11的人都不知道!
問題是這不是統計而是民調.
1個人行賄過33個公務員也只算1個人
     
      
舊 2013-07-12, 05:57 P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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