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醃頭案/二哥陳佳富 殺人罪起訴
引用:
震驚全國的女子陳婉婷遭分屍以鹽醃漬人頭案,嘉義地檢署經4個月偵辦,
今天依殺人罪起訴在押陳女二哥陳佳富。檢方認定陳佳富為詐領保險金,
在住家持刀弒妹,分屍肢解棄屍而求處最嚴厲之刑。
主任檢察官陳昭廷說,陳佳富去年12月9日下午到10日上午某時,
在住處掐妹妹頸部窒息,再到住處廚房取出菜刀肢解。
將頭顱以外的部分殘軀剔分骨肉,部分以攪肉機絞碎後,
加水排出下水道,再將頭顱及剩餘肉、臟屍骨,血衣丟棄。
陳佳富再擇機丟棄頭顱,揭露其死訊周知,並期隱瞞自己犯行企圖詐領保險金。
檢方查出,陳佳富92年曾參加保險公司業務員培訓,
取得保險公會證照後短暫任職,對保險業務了解。
前年12月他又佯裝精神病,取得中度精障手冊,詐騙社福補助金6萬3400元。
去年為娶大陸籍妻子缺錢,又為擺脫妹妹家累,因而預謀犯案。
陳佳富以妹妹為被保人投保4筆保險,受益人設為母親及自己,
去年11月單獨以自己為受益人加保300萬元。
承辦檢察官李志明認為,被告未念及手足情,僅為貪圖保險金,
以殘忍手段殺妹肢解棄屍,又詐騙精障鑑定醫師社福補助機關,犯後一再矢口否認。
住新北市三重區的死者陳婉婷(35歲)與大他二歲的二哥陳佳富,都有吸毒前科,
陳女十年前離婚後投靠娘家,與當自助餐廚師的陳佳富(37歲)同住。
陳女欠缺管理金錢能力及保護自己能力,常攔計程車司機,
以每次數百元代價與司機****易賺錢花用,被陳佳富知情且深惡痛絕。
去年12月17日陳女失蹤後,陳母報警協尋。
3月15日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接獲署名「好心人」郵件,
通知嘉縣水上警分局在水上鄉璿宿上天宮媽祖廟旁公廁,可找到陳女;
結果檢警發現一顆醃漬頭顱被層層包裹,16日驗DNA確認陳女遇害,
17日檢方簽拘票指揮警方逮捕陳佳富,18日依殺人、損壞及遺棄屍體罪,
聲押陳佳富獲准。
陳佳富始終否認犯案,檢方動用科學鑑識辦案方法,將頭顱及疑似兇刀,
送刑事警察局、法務部法醫研究中心鑑識,開鑿住處牆壁地板,開挖死者公寓化糞池,
採得微物跡證。
檢警並找新北市消防局特搜犬在陳佳富兄妹住處,嗅到死者血跡,
又委託嘉義榮民醫院身心醫學部重新鑑定陳佳富精神,發現他辨識能力與正常人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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