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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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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6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科科,道歉我想是不需要
頂多就是上法院而已。

說點正經的吧:
人都是會有情緒,這些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像是樓主這種行為都是一時的情緒化而已。

但是I先生所說的
”我直接再拿起電話,打給我星期一就跟我早就準備好的打工隊說:「可以開始執行A計劃了」

星期六那一天…

她就被公司炒魷魚了。

因為我早就把他們公司上上下下所有人的電話都查到了「那時還沒個資法,怎麼取得的也不能告訴你們」,當天就開始打,每一個人打了一百多通,打到對方不接為止。公司總機也都來電拒接,最後打到他工作那間店的店長那。“
這種已經不是單純的情緒反應,而是經過計劃的。而且跟女方還有約會,並不是雙方早就鬧翻。
你說這沒有情緒管理問題?
請服用
http://mental.health.gov.tw/

”長期的情緒適應不良,個人的情緒沒有抒發的管道,對個人的工作或學業都會有不利的影響。例如注意力不集中...


我不是醫生沒辦法證明他有病,記憶****灣也只有身心科門整也沒有能夠合格執業的心理醫生吧
他怎麼樣那是他的事,若他真的告下去了你再想辦法證明他真的有病吧

PS: 雖然我不認為他真的會告,但他都那麼反應了幹嘛找自己麻煩哩
(除非你覺得像陽光走路那串一樣跑法院很好玩啦 )
舊 2013-07-12, 02:4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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