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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
Silent Member
 
越前屋兵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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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csesli
我支持樓主,不然到時候有案子,隨便找個在裡面的人簽一簽就可以結案。
最主要的是,為什麼不是制式表格?
因為那不算是正式的勤務。

我覺得樓主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其實就是因為不是制式表格,所以警察要您小孩子簽名也只是應付長官,不然白跑一趟無法證明警察是真的有拜訪民眾或是跑出去鬼混
 
舊 2013-07-12, 12:23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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