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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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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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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erocat
你把未滿12歲兒童單獨留在家裡已經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了,
參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11條。

最高可罰15000元,而且可以以刑事罪移送。

這個警察法律不及格。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

第 32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
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
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11條
第 十一 條 本法第三十二條所定不適當之人,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一、無行為能力人。
二、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
三、有法定傳染病者。
四、身心有嚴重缺陷者。
五、其他有影響受照顧兒童及少年安全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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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6歲以下才不得獨處

看來法律不及格的不只警察
舊 2013-07-12, 10:5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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