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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1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昨晚(7/11)發生一件事,深深地感覺到警察的法律素質實在是令人無言...


對於樓主捍衛自己的權利, 絕對沒錯...


我自己本身遇過稅務機關公務員犯錯(很確定的), 且有將款項退回到我的帳戶, 事後有正式公文回函給我...(嘿嘿, 我要回四年多繳的稅金說)
但是比較氣的是, 既然犯錯, 那個局長寫的信內容並無提其懲處或道歉字眼...還要我準時,誠實的繳稅...
 
舊 2013-07-12, 10:3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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