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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31
Talking

外交部 抗議啦!

你們的外國貪腐定義根本跟我台灣不同

國情不同 貪腐程度怎麼比!

在台灣 用公款 喝花酒 是合法交際 怎麼會是貪腐!

在台灣 民意代表 橋事情收錢 本來就是合法的選民服務

所以你們這些 國外研究機構 根本就不懂

ㄘ ㄟ ˋ!

跟你們這些外鍋豬 扯者麼多幹嘛 , 等一下 外包商 招待按摩啦

去請示一下部長 要帶哪些人去! 嘿嘿 !

PS.接受廠商招待在 台灣是合法的公務禮儀! 經濟學人 你到底懂不懂什麼叫貪腐阿?
舊 2013-07-11, 05:0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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