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u8526425
http://tw.news.yahoo.com/%E8%BF%B7%E5%A7%A610%E6%AD%B2%E5%A7%AA%E5%A5%B3-4%E5%B9%B4%E6%8B%8D22%E5%85%89%E7%A2%9F-203340315.html
一罪一罰共判202年,合併執行18年

法是少數人在操縱的
法官可以在法規內判輕或判重
直到入獄發監之後
菁英律師團可能還會搞什麼非常上訴之類的招數
法是少數人在操縱的
事情到最後會怎樣是很難說的


如果柏陽老先生還在,他一定會說:「如果這貨最終判決三十年,我輸你一塊錢。」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3-07-10, 05:39 P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razynu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