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中國?我看是神也得放棄統計
經濟學人報導,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2013年調查每一百人在過去一
年曾以賄賂取得公共服務的人數(各國至少取樣一千人以上),台灣貪污指數
是36%,日本是1%,南韓3%,泰國是18%,馬來西亞3%,菲律賓12%,越南30%,
印尼36%,墨西哥33%。
通常愈貧窮的國家,貪污愈嚴重。台灣奇蹟卻是以 36%的貪污指數和印尼(扣
掉柬埔寨57%和無法獲得資料的緬甸)居東南亞之冠。
根據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歷年的報告,台灣每一百人在過去一年有賄
賂作為的人數:
2004 1人
2005 3人
2006 2人
2010-2011 7人
2013 36人
(其他年份沒有資料,韓國一直維持在2-3人)
以這個指標來看,馬政府的貪污情形,在2009年已開始超越阿扁時期,在2012年
全面崩毀,超越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越南。2013年受訪1000人有 360人在
2012年有賄賂作為,親信林益世和賴素如事件,恐只是馬政府貪腐的冰山一角。
他們的輕判更是對馬政府貪腐繼續打綠燈訊
經濟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