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erocat
想太多了,台灣的一罪一罰 三個字可以形容 --- 笑死人,
看有幾個人去做證是強姦,像這種夜店的一個人大概就7個月,刑期過三年定執行刑在打個6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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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
至於三十四名被害人部分,檢方原希望她們均能出庭指證,但多數被害人擔心二度傷害,僅六人曾出庭,被安排在法庭保護室內作證未與李面對面;有人當庭泣訴李宗瑞毀了她的人生,表示絕不原諒他,另有被害人指控,曾質問李為何性侵她,李竟嗆:「我會讓妳死得很難看」。另有兩名被害人昨透過律師告訴《蘋果》,「希望李宗瑞被關一輩子、要告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