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illy.l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5
引用:
作者renemilktea
我老爸掛了
生前辦了兩個門號
一支他用
一支我媽用

掛了 他那支門號想當然爾就用不到了

於是想停掉 而我媽用的那支門號 當然就是要從我老爸名更換成我老媽的名字


於是我帶著...

我的雙證件 (因為是代辦人)
我媽的雙證件 還有印章
我爸的死亡證明 也還要印章
戶口名簿 (證明我們的關係)

你他媽的其實我只是辦個很簡單的手續 竟然需要那麼多的東西

而且一次不講清楚該帶甚麼

讓我跑了好幾趟是怎樣 辦到後頭我人整個都火了

...為甚麼辦個這麼簡單的東西我得要給那麼多的證件



跟你要甚麼就得給他甚麼 根本令人發狂啊

個資法根本有跟沒有一樣嘛 都沒有人覺得很不合理嗎



最悲哀的是 一個真實的人比不過一張薄薄的卡片

我好想罵髒話

因為你是好人,所以不知道多少人會利用簡單的程序破壞既有的秩序




而且不好聽的一句話就是,你要辦的東西大可事先上網查好需要哪些證件再去辦

我知道家裡面有人過世很不幸,但一個人走了之後要取消他在法律上的自然人本來就是要嚴謹,很麻煩,但這都是該做的
舊 2013-07-09, 04:05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illy.l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