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掛了
生前辦了兩個門號
一支他用
一支我媽用
掛了 他那支門號想當然爾就用不到了
於是想停掉 而我媽用的那支門號 當然就是要從我老爸名更換成我老媽的名字
於是我帶著...
我的雙證件 (因為是代辦人)
我媽的雙證件 還有印章
我爸的死亡證明 也還要印章
戶口名簿 (證明我們的關係)
你他媽的其實我只是辦個很簡單的手續 竟然需要那麼多的東西
而且一次不講清楚該帶甚麼
讓我跑了好幾趟是怎樣 辦到後頭我人整個都火了
...為甚麼辦個這麼簡單的東西我得要給那麼多的證件
跟你要甚麼就得給他甚麼 根本令人發狂啊
個資法根本有跟沒有一樣嘛 都沒有人覺得很不合理嗎
最悲哀的是 一個真實的人比不過一張薄薄的卡片
我好想罵髒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