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pcbd
這也要扯到張姓名人也實在太扯了.

另外,雇主不得以員工疏失造成公司損失為由擅自扣走勞工薪資.頂多只能扣下分紅獎金
這類基本薪資以外的名目加給,所以想扣錢可以,先打完官司再說.

真的硬要把過氣藝人給扯進來實在是太扯了
明明就低於他說的22k是還要叫他出來解釋啥?
他只會說這是應該的啊
舊 2013-07-09, 08:45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