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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提離職,老闆就搶走我手上的薪資袋,把勞工提退從我薪資扣走,老闆娘還說這是勞工應付的,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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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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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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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iss lwu
連這種事都不知道的也可以上班工作。
22K給你已經不錯了。
不一定吧,你沒聽過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這句話嗎,不過既然有人挖洞給自己跳,也就甭客氣了----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是不得易科罰金的,只要向那位挖洞給自己跳的老闆暗示一下,保證能拿回比被搶的金額多很多的$$,誰還鳥它啥勞委會還是資委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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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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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07:5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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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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